礼仪是一种典章、制度,包括人的仪表仪态、礼节等,用以规范人的行为、举止,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仪容:即人的容貌是个人仪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由发式、面容、颈部等内容所构成。仪容美的基本要素是貌美、发美、肌肤美,主要要求整洁干净。美好的仪容一定能让人感觉到其五官构成彼此和谐并富于表情;发质发型使其英俊潇洒、容光焕发;肌肤健美使其充满生命的活力,给人以健康自然、鲜明和谐、富有个性的深刻印象。但每个人的仪容是天生的,长相如何不是致关重要的,关键是心灵的问题。从心理学上讲每一个人都应该接纳自己,接纳别人。
仪态:是人的姿态,举止和动作,样子。不同国度,不同民族,以及不同的社会历史背境,对不同阶级,不同特殊群体的仪态都有不同规范或不同请求。资本主义国度的贵族阶级和统治集团的上层人物的仪态考究绅士风度;不同宗教对其教徒也考究具有宗教特征的仪态。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也逐步构成很多对皇家宫室,对儒雅学士,对民间妇女等很多方面的仪态规范和请求。在社会主义社会,倡导讲文化,讲礼貌,使每个人仪态应当力图美化。
女人的基本站姿:身体立直,抬头挺胸、收腹,下颌微收,双面平视。两脚“V”或者“丁字”,膝和脚后跟尽量拢,两脚尖张开距离为两拳,双手自然放下或交叉。
行姿:行走时,双肩平稳,目光平视,下颌微收,面带微笑。手臂伸直放松,前后自然摆动,行步速度,一般女士每分钟118-120步/分钟。